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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牌上市公司特发信息(维权)连续5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5月12日下午,特发信息公告称,包括公司原董事长在内的多名前高管拟被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根据特发信息公告,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简称“深圳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告知书》显示,特发信息子公司深圳特发东智科技有限公司为完成业绩承诺,通过跨期调节营业成本、虚构业务等方式虚增收入、虚增或虚减营业成本和利润,导致特发信息披露的2015年—2019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公告显示,2015年—2018年,特发信息利润总额分别虚增1039.33万元、9173.46万元、5624.61万元、1162.92万元,2019年利润总额虚减2108.06万元,占特发信息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8.17%、34.74%、16.58%、3.29%、5.33%。
深圳证监局表示,特发信息上述行为涉嫌违反《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违法行为。
深圳证监局拟决定:
对特发信息给予警告,并处以800万元的罚款。
对时任特发信息董事长或总经理、兼任特发东智董事长或董事的蒋勤俭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
对时任特发东智董事、总经理的陈传荣给予警告,并处以350万元罚款。
对时任特发东智董事、副总经理易宗湘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
对时任特发信息董事、总经理,兼任特发东智董事的杨洪宇和时任特发信息董事、财务总监,兼任特发东智董事的李增民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50万元罚款。
对时任特发信息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兼任特发东智监事的张大军,以及时任特发东智财务经理的王凌、时任特发东智成本会计的刘颖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0万元罚款。
此外,鉴于蒋勤俭、陈传荣、易宗湘的违法行为情节较为严重,深圳证监局还拟决定:对蒋勤俭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陈传荣采取8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易宗湘采取6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同日,特发信息还发布《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复牌的提示性公告》称,公司股票自5月13日(星期一)开市起停牌一天,并于5月14日(星期二)开市起复牌。自5月14日开市起,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简称由“特发信息”变更为“ST特信”,股票代码不变,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5%。
Wind数据显示,截至5月10日收盘,特发信息股价报7.9元/股,跌1.99%,最新市值为71亿元。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金牛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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