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第一财经
资源回收企业“反向开票”政策已经落地。
为了解决资源回收企业难以获取第一张发票从而实质增加税负问题,4月29日起国家税务总局允许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近期部分企业已经实现“反向开票”。
比如,4月29日,吉林省凯佳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向长春市宽城区税务局提交“反向开票”申请,并成功办理了公司第一笔“反向开票”。
这一政策落地解决了资源回收行业中企业难以获得第一张发票的难题。
从事废旧塑料回收等业务的上海田强实业有限公司负责人胡喜超介绍,一般来说,向企业直接采购废旧塑料的方式可正常取得增值税发票,而向居民端等零星个体采购的,往往无法取得对应发票。既无法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也难以获取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成本费用的凭据。
从事资源回收业务宁波特力富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李秋妍也表示,在废旧物资回收业务中,销售方一般为自然人,往往采用“不带票销售”方式将报废产品销售给资源回收企业,这导致企业不仅无法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也难以获得合规的增值税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国家税务总局近期发布的《关于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有关事项的公告》(下称《公告》),解决了上述问题。即自2024年4月29日起,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向资源回收企业销售报废产品,符合条件的资源回收企业可以向出售者开具发票,这也被称为“反向开票”。
胡喜超表示,“反向开票”不仅解决了企业税款抵扣和成本扣除问题,而且对应的销售额也可以享受即征即退优惠政策,对我们企业来说也是一个利好消息。2023年企业实际回收废塑料1.5万吨,享受综合再利用产业增值税即征即退超过500万元。
陕西省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胡梦飞认为,“反向开票”政策解决了公司所得税扣税凭证不足、车辆报废拆解专用设备无进项税额抵扣以及选择增值税简易计税方法后不能对下游企业开具13%税率增值税专用发票等一系列问题。
“下一步,公司将重新选择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可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并列支各项所得税成本费用,进一步降本增效。”胡梦飞称。
为了让更多的资源回收企业及时享受“反向开票”优惠政策,不少地方税务部门通过设立政策宣讲、专设“反向开票”业务咨询热线等手段,确保纳税人懂政策、能开票、会申报。
从事废旧电器电子产品回收等业务的乌鲁木齐惠智通电子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葛淑芳表示,目前向公司销售废旧家电的供应商有200个左右,基本上都是废品收购点的自然人,每个月回收废旧家电之后都需要一一打电话联系他们开具发票,费时又费力。现在有了“反向开票”的新政策,不仅减少了我们的工作量,也方便了销售废旧家电的自然人。
广西柳州市元哥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经理李阳桥认为,“反向开票”对企业来说是一举多得的利好政策。对于合法合规经营的企业,只需提交《申请表》和资质证明就可以申请开票资格,办理手续简单便利。
上海财经大学公共政策与治理研究院副院长田志伟曾告诉第一财经,“反向开票”时购买方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存在较大虚开发票等风险,因此“反向开票”非常少见,需要税务机关付出更多的努力来防范虚开风险。
目前各地税务部门建立健全针对“反向开票”的税收风险监测预警机制。比如吉林省税务局建立“反向开票”纳税人认定台账、“反向开票”发票开具台账,以掌握全省资源回收企业“反向开票”情况。省市两级税务部门在功能上线初期按周统计发票开具情况,防范虚开风险。
国家税务总局党委书记、局长胡静林此前公开表示,对不法分子利用“反向开票”以及地方违规招商引资造成的“政策洼地”进行虚开骗税的违法行为,将进一步发挥税务、公安等8部门联合打击涉税违法犯罪的常态化工作机制作用,保持露头就打的高压震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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