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发布《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地产政策的通知》。从分区优化住房限购政策、调整企事业单位购买商品住房政策、提升二手房交易便利化等方面进一步优化房地产政策。
根据《通知》,除罗湖、福田、南山三区,深圳市住房限购政策放开。
在盐田区、宝安区(不含新安街道、西乡街道)、龙岗区、龙华区、坪山区、光明区、大鹏新区范围内:
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的缴交满一年(原为三年)的非深圳户籍居民家庭及成年单身人士(含离异)限购1套住房;
有两个及以上未成年子女的深圳户籍居民家庭可再购买1套住房(在执行现有住房限购政策的基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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