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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81 证券简称:金螳螂 公告编号:2024-01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金融资产转让及回购业务的议案》,决议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与合格投资者开展合计即期余额不超过50亿元的金融资产转让、金融资产回购及带回购义务的金融资产转让业务。该事项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一、业务情况概述
1、业务概述
金融资产转让、金融资产回购及带回购义务的金融资产转让业务(以下简称“金融资产转让及回购业务”)主要包括公司或子公司将所持有的金融资产或该金融资产对应的收益权/受益权以一定的价格转让给合格投资者。如约定带有回购义务,在约定条件满足时,合格投资者可以要求公司及/或子公司购回该项金融资产。合格投资者购买金融资产或相对应的收益权/受益权的途径包括但不限于购买该金融资产或购买依托金融资产或相对应收益权/受益权发行的资产证券化产品、资产支持证券、信托计划或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等。
2、合作机构
拟开展金融资产转让及回购业务的合作方为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其他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或合格第三方投资者,具体合作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与其合作关系及综合资金成本、融资期限、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
3、业务期限
上述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
4、实施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共享不超过50亿元的金融资产转让、金融资产回购及带回购义务的金融资产转让业务额度,即用于与所有合作方开展金融资产转让、金融资产回购及带回购义务的金融资产转让业务的合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具体每笔发生额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和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系统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
二、开展金融资产转让及回购业务的目的
通过开展金融资产转让及回购业务可增强公司持有的金融资产流动性,及时变现回笼资金投入新的项目,提高持有金融资产的使用效率和收益。
三、开展金融资产转让及回购业务的风险与风险控制
1、流动性风险
公司开展带回购义务的金融资产转让业务,需在约定时间以自有资金回购金融资产,如届时公司可用于回购的资金阶段性不足,会出现流动性风险。
风险控制措施:通过将回购日设定为持有金融资产的产品到期日,用金融资产自身偿付金额支付回购价款来规避风险,另外,针对业务特性,提前与公司的财务中心等相关部门做好资金规划,最大程度降低约定回购日资金不足情况发生的可能性。
2、金融资产兑付风险
如公司持有的金融资产在产品到期日未能按期兑付,则可能造成公司无法用兑付资金支付回购价款,或发生投资损失的风险。
风险控制措施:在选择用以开展带回购的金融资产转让业务的标的资产时,严格按照风险控制标准选择安全边际高、按期兑付能力强的金融资产,最大程度降低金融资产本身的兑付风险。
四、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1、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投资者、确定公司和子公司可以使用的金融资产转让、金融资产回购及带回购义务的金融资产转让业务具体额度、回购承诺函具体形式、金额等;
2、授权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金融资产转让、金融资产回购及带回购义务的金融资产转让业务。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该业务,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3、审计部门负责对金融资产转让、金融资产回购及带回购义务的金融资产转让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金融资产转让、金融资产回购及带回购义务的金融资产转让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此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发布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开展金融资产转让及回购业务,可以增强公司持有的金融资产流动性,可及时变现回笼资金投入新的项目,提高持有金融资产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共享不超过50亿元的金融资产转让及回购额度,即用于与合格投资者开展金融资产转让及回购业务的合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
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开展金融资产转让及回购业务,可以增强公司持有的金融资产流动性,可及时变现回笼资金投入新的项目,提高持有金融资产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共享不超过50亿元的金融资产转让及回购额度,即用于与合格投资者开展金融资产转让及回购业务的合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2024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081 证券简称:金螳螂 公告编号:2024-017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
购买理财和信托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螳螂”)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和信托产品的议案》,决议同意在保障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合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的自有资金适时购买保本和非保本型理财产品、信托产品等,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相关事宜。该事项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提高闲置自有资金利用效率,增加收益。
2、投资额度: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上述产品的合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主要投向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机构、财富管理公司和其他金融机构等发行的风险较低,流动性较好,投资回报相对较好的保本型和非保本型理财产品。
4、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有效期内,公司根据自有资金投资计划,按不同限期组合购买理财产品、信托产品等。
5、资金来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6、关联关系说明:公司及子公司与提供委托理财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公司购买的保本型和非保本型理财产品、信托产品等属于相对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上述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人员存在违规操作和监督失控的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及信托产品等投向和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本项授权投资进行审计监督,定期对投资的理财产品进行全面检查。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的情况,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已制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等制度,对相关投资的原则、范围、权限、内部审批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等方面作出了规定,防范投资风险。公司还将采取适当的分散投资决策,优先选择提供抵押、质押或担保等保障措施的产品等手段来控制投资风险。
三、实施方式
1、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
2、公司董事会负责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各项投资及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适度进行投资理财是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实施投资理财业务,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相关决策程序及审核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和信托产品的议案》,决议同意在保障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合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的自有资金适时购买保本和非保本型理财产品、信托产品等,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相关事宜。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和信托产品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60亿的自有资金适时购买保本和非保本型理财产品、信托产品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是在保障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相关投资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运作需要,也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利用率。公司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此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发布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在保障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和信托产品等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及子公司使用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60亿的自有资金适时购买保本和非保本型理财产品、信托产品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有利于丰富投资渠道,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4、公司前次购买理财产品情况已在公司定期报告中予以详细披露。具体情况请参见公司定期报告。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2024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081 股票简称:金螳螂 公告编号:2024-018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为业务发展需要,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及子公司对苏州朗捷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捷通”)及其子公司、苏州苏高新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数字科技”,原名“苏州金螳螂三维软件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苏州金柏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柏酒店”)及其子公司、苏州金螳螂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化公司”)及其子公司2024年度发生的日常经营交易事项进行预计。
2、本次交易对手方朗捷通、数字科技、金柏酒店和文化公司及其子公司分别为公司第一大股东苏州金螳螂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控制或实施重大影响的企业。根据《股票上市规则》规定,该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已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董事朱明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余8名董事参与表决,符合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此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发布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本次交易的审议权限在公司董事会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三)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具体情况请参见公司2023年度报告。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介绍
1、名称:苏州朗捷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5677621351F
法定代表人:翁志勇
注册资本:115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苏州高新区邓尉路109号1幢狮山街道办公楼211室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营业期限:2008-07-04至长期
经营范围:人工智能系统、云平台、建筑智能化及工业自动化工程研发、设计与施工;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和网络工程、公共安全防范工程设计与安装维护、机房电子工程、多媒体及音视频展示工程、会议舞台灯光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施工与设计;承接机电设备安装及建筑节能工程,合同能源管理;消防设施工程、环保工程、交通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与设计;通信工程、信息安全技术工程、管道工程施工与设计;智慧城市规划与咨询;软件开发、技术咨询和服务、技术转让;智能化及信息化工程的设计和施工;境内外建筑工程管理(投资与资产管理除外);境外工程的咨询与设计;软件、办公设备、家具、实验室设备、教学仪器仪表、医疗设备、计算机软硬件产品、机电设备、通信设备、电子产品销售及售后服务,出口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者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苏州金螳螂企业(集团)有限公司:69.84%;苏州金螳螂投资有限公司:11.98%;周薇:2.57%;石秋云:2.57%;天津金朗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3.04%;朗捷通为公司第一大股东苏州金螳螂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朱兴良及公司董事朱明为朗捷通的董事。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89,434.06万元,净资产38,245.14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38,198.39万元,净利润2,776.82万元。
2、名称:苏州苏高新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943311227156
法定代表人:冷海涛
注册资本:4813.3333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苏州市高新区马墩路18号1幢1082室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营业期限:2015/08/18-长期
经营范围:计算机信息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计算机软硬件的开发与销售,计算机系统服务,专业设计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苏州苏高新数字经济产业发展有限公司40%;苏州金螳螂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30%;天津金棠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20%;金棠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持股10%。苏高新为公司第一大股东苏州金螳螂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实施重大影响的企业。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5,343.77万元,净资产2,559.64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2,849.49万元,净利润4.89万元。
3、名称:苏州金柏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94MA1Y3E3897
法定代表人:钟清胜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西洲路69号D楼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营业期限:2019/03/19-长期
经营范围:酒店管理、票务代理、停车场经营及管理、企业营销策划、经济信息咨询;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住宿服务、餐饮服务;烟草零售;销售:食品、鲜花;洗浴服务、美容美发服务、健身服务、游泳池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酒店管理;机动车充电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限分支机构经营: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互联网销售(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经营(销售散装食品);食品互联网销售;酒吧服务(不含演艺娱乐活动);美容服务;理发服务;美甲服务;高危险性体育运动(游泳);体育场地设施经营(不含高危险性体育运动);互联网上网服务;歌舞娱乐活动;化妆品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住房租赁;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停车场服务;洗染服务;洗烫服务;针纺织品销售;礼品花卉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品销售;居民日常生活服务;健身休闲活动;婚庆礼仪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餐饮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住宿服务;餐饮服务;汽车租赁;礼仪服务;打字复印;物业管理;票务代理服务。
股东:苏州金湖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持股100%;金湖地产为公司第一大股东苏州金螳螂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20,817.73万元,净资产-12,724.66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15,495.37万元,净利润-1,915.09万元。
4、名称:苏州金螳螂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947287373203
法定代表人:高珉
注册资本:7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葑亭大道668号11幢瑞奇大厦708室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营业期限:2001-05-29-长期
经营范围:文化旅游景区、主题公园、主题乐园、历史文化街区、城市街道的策划、设计与施工;博物馆、规划馆、科技馆、艺术馆、文化馆等各类展览馆的策划、设计与施工;文化创意产品策划、设计、制作、安装与销售;模型、艺术场景、雕塑、城市小品、标识导视系统、灯光工程的设计、制作、施工与安装;数字娱乐产品研发制作、多媒体系统设计、多媒体软件开发、硬件设备销售与安装、多媒体工程施工及技术服务;电影作品策划、拍摄、制作与发布;文艺演出及策划、发布;代理、发布国内广告业务;文化办公用品销售;企业形象策划;礼仪服务;停车场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股东:杨震持股32%;苏州金螳螂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27.81%;苏州金创文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5.24%;宁波金旅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2.76%;庄海红持股12.19%。文化公司为公司第一大股东苏州金螳螂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实施重大影响的企业。公司董事朱明为文化公司的董事。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107,362.08万元,净资产31,125.87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85,174.94万元,净利润6,865.89万元。
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审计。企业信息来源于全国企业信息信用公示系统。
上述公司目前正在发展阶段,经营情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业务往来属于正常经营往来。交易双方在交易发生时,参照市场公允价格,平等协商签订协议。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和债务重组等其他安排。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交易均遵循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是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
2、交易定价公允,收付款条件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3、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会持续,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没有因上述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此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发布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公司就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与我们进行了事前沟通,我们对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实际发生情况、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等方面进行了核查。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对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差异的说明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与关联方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的关联交易协议是根据市场化原则协商订立,协议定价公允。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金额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需要基本符合,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开展,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未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预计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是公司满足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价格将以市场定价为依据,未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定价原则,符合关联交易规则。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同时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2024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081 股票简称:金螳螂 公告编号:2024-019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聘任不涉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2、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异议;
3、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或“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限为一年。该事项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79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395人,其中74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2年度收入总额为266,287.74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54,019.07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35,168.13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66家上市公司2022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2,888.06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1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21)京 74 民初 111 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所及容诚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2次、自律监管措施 2 次、自律处分 1 次。
1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1次,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处分各1次;2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3次。
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宛云龙,201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金螳螂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阳光电源(300274)、柏诚股份(601133)等多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徐远,202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7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金螳螂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金螳螂(002081)、五洲医疗(301234)、富士莱(301258)等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金美超,202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1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金螳螂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华茂股份(000850)、禾昌聚合(832089)等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熊延森,201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3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艾可蓝(300816)、交建股份(603815)、国机通用(600444)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宛云龙、签字注册会计师徐远和金美超、项目质量复核人熊延森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2023年度审计费用合计为229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209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
2024年度审计费用将根据公司2024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充分了解和沟通,对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进行了核查。经核查,一致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此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发布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公司就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所”)为公司2024年提供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与我们进行了事前沟通,我们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进行了核查。
经审议,我们认为:容诚所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
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决议;
4、独立董事2024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081 证券简称:金螳螂 公告编号:2024-020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证监会于2023 年12月22日发布《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 2023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3]65号)和财政部于2023年11月9日发布《关于印发的通知》(财会【2023】21号)的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2024年4月28日,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权限在公司董事会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时间
1. 证监会于2023年12月22日发布《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3]65号)(以下简称“新解释1号”),对非经常性损益的界定与披露进行了明确和完善,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 财政部于2023年11月9日发布《关于印发的通知》(财会【2023】21 号)(以下简称“17号解释”),规定“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是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证监会发布的新解释 1 号和财政部发布的 17号解释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颁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
(一)新解释 1 号主要内容
1、新增三项非经常性损益判断原则
(1)非经常性损益的认定应基于交易和事项的经济性质判断;
(2)非经常性损益的认定应基于行业特点和业务模式判断;
(3)非经常性损益的认定应遵循重要性原则。
2、非经常性损益通常包括以下项目,此处仅列示与原解释相比变化内容:
(1)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2)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 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3)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4)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5)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6)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7)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3、明确和完善披露规则
公司根据定义和原则将本规定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应当在附注中单独披露该项目的名称、金额及原因;公司将本规定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的,若金额重大,则应单列其项目名称和金额,同时在附注中单独披露该项目的名称、金额及原因,若金额不重大,可将其计入“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列报。公司在披露非经常性损益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二) 17 号解释主要内容
1、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
(1)列示
①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没有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实质性权利的,该负债应当归类为流动负债。
企业是否有行使上述权利的主观可能性,并不影响负债的流动性划分。对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非流动负债划分条件的负债,即使企业有意图或者计划在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内(含一年,下同)提前清偿该负债,或者在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已提前清偿该负债,该负债仍应归类为非流动负债。
②对于企业贷款安排产生的负债,企业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权利可能取决于企业是否遵循了贷款安排中规定的条件(以下简称“契约条件”)。企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第十九条(四)对该负债的流动性进行划分时,应当区别以下情况考虑在资产负债表日是否具有推迟清偿负债的权利: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或者之前应遵循的契约条件,即使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后才对该契约条件的遵循情况进行评估(如有的契约条件规定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后基于资产负债表日财务状况进行评估),影响该权利在资产负债表日是否存在的判断,进而影响该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的流动性划分。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后应遵循的契约条件(如有的契约条件规定基于资产负债表日之后6个月的财务状况进行评估),不影响该权利在资产负债表日是否存在的判断,与该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的流动性划分无关。
③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的规定,对负债的流动性进行划分时的负债清偿是指,企业向交易对手方以转移现金、其他经济资源(如商品或服务)或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的方式解除负债。
负债的条款导致企业在交易对手方选择的情况下通过交付自身权益工具进行清偿的,如果该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规定将上述选择权分类为权益工具并将其作为复合金融工具的权益组成部分单独确认,则该条款不影响该项负债的流动性划分。
(2)披露
附有契约条件且归类为非流动负债的贷款安排,且企业推迟清偿负债的权利取决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内应遵循的契约条件的,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下列信息,以使报表使用者了解该负债可能在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内清偿的风险:
关于契约条件的信息(包括契约条件的性质和企业应遵循契约条件的时间),以及相关负债的账面价值。如果存在表明企业可能难以遵循契约条件的事实和情况,则应当予以披露(如企业在报告期内或报告期后已采取行动以避免或减轻潜在的违约事项等)。假如基于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的实际情况进行评估,企业将被视为未遵循相关契约条件的,则应当披露这一事实。
(3)新旧衔接
企业在首次执行本解释的规定时,应当按照本解释的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进行调整。
2. 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
本解释所称供应商融资安排(又称供应链融资、应付账款融资或反向保理安排,下同)应当具有下列特征:一个或多个融资提供方提供资金,为企业支付其应付供应商的款项,并约定该企业根据安排的条款和条件,在其供应商收到款项的当天或之后向融资提供方还款。与原付款到期日相比,供应商融资安排延长了该企业的付款期,或者提前了该企业供应商的收款期。仅为企业提供信用增级的安排(如用作担保的信用证等财务担保)以及企业用于直接与供应商结算应付账款的工具(如信用卡)不属于供应商融资安排。
(1)披露
①企业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1号——现金流量表》进行附注披露时,应当汇总披露与供应商融资安排有关的下列信息,以有助于报表使用者评估这些安排对该企业负债、现金流量以及该企业流动性风险敞口的影响:
1)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条款和条件(如延长付款期限和担保提供情况等)。但是,针对具有不同条款和条件的供应商融资安排,企业应当予以单独披露。
2) 报告期期初和期末的下列信息:
a、属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列报项目和账面金额。
b、第a项披露的金融负债中供应商已从融资提供方收到款项的,应披露所对应的金融负债的列报项目和账面金额。
c、第a项披露的金融负债的付款到期日区间(例如自收到发票后的30至40天),以及不属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可比应付账款(例如与第a项披露的金融负债属于同一业务或地区的应付账款)的付款到期日区间。如果付款到期日区间的范围较大,企业还应当披露有关这些区间的解释性信息或额外的区间信息(如分层区间)。
3) 第2)a项披露的金融负债账面金额中不涉及现金收支的当期变动(包括企业合并、汇率变动以及其他不需使用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交易或事项)的类型和影响。
②企业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要求披露流动性风险信息时,应当考虑其是否已获得或已有途径获得通过供应商融资安排向企业提供延期付款或向其供应商提供提前收款的授信。企业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要求识别流动性风险集中度时,应当考虑供应商融资安排导致企业将其原来应付供应商的部分金融负债集中于融资提供方这一因素。
(2)新旧衔接
企业在首次执行本解释的规定时,无需披露可比期间相关信息。
3. 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
(1)会计处理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承租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第二十条的规定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承租人在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时,确定租赁付款额或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方式不得导致其确认与租回所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利得或损失。
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承租人仍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2)新旧衔接
企业在首次执行本解释的规定时,应当按照本解释的规定对《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首次执行日后开展的售后租回交易进行追溯调整。本解释内容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若提前执行还应当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相关情况。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按照新解释1号和17号解释的相关规定,自上述规定之日起执行并按规定编制2023年1月 1日以后的公司财务报表,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重大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新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依据证监会于2023年12月22日发布《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3]65号)和财政部于2023年11月9日发布《关于印发的通知》(财会【2023】21号)的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此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发布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的情况。
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七、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及调整。符合财政部、证监会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八、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决议;
3、独立董事2024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4、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081 证券简称:金螳螂 公告编号:2024-022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经营情况简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等相关规定,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情况公布如下:
单位:亿元人民币
注: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的要求,本公告中,截至报告期末累计已签约未完工订单金额不含已完工部分。
2、上述相关数据为阶段性数据,且未经审计,因此上述经营指标和数据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可能存在差异,仅供投资者参阅。
特此公告。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081 证券简称:金螳螂 公告编号:2024-024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3年年度
报告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业绩说明会相关事项
为与广大投资者更好地进行交流,使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公司拟举行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具体安排如下:
公司定于2024年5月16日(星期四)下午15:00-17:00在全景网举办2023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张新宏先生,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王振龙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宁波先生,独立董事赵增耀先生。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二、征集问题事项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现就公司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征集相关问题。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说明会。
特此公告。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附: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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