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29日上午9时14分,海口公安交警支队琼山大队在龙昆南路进行交通整治行动中,发现萧某某(女)驾驶电动自行车闯红灯。执勤警力拦截并要求其下车接受处罚,但萧某某拒不配合,并多次尝试强行离开,最终在经6分钟劝说无效后被采取强制措施带离车辆。
随后,于9时25分,萧某某情绪平复,接受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其闯红灯违法行为的50元罚款,并对其阻碍执行职务的行为受到批评。萧某某认识到了自身错误,整个处置过程中未造成人员及车辆伤害或损坏。
然而,执勤警力在采取强制措施时的执法行为被认定为不规范,海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已对相关执勤人员进行了处分,并针对此事向各执法单位发出通报,要求自查整改,以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效果。该事件的视频在网络上引发关注,海口公安交警纪检督察部门迅速开展了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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