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10亿个人、400万亿元市场!支付行业迎重要监管细则

更新时间:2024-11-24 01:11 zixunge 0 0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张琼斯)靴子落地,支付领域又一重要文件出炉!

  央行4月22日发布《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下称《实施细则》),以保障《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下称《条例》)有效实施。

  《实施细则》作为配合《条例》的部门规章,进一步明确了《条例》中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重要概念及内涵,细化支付机构设立、变更、终止等行政许可程序内容。

  去年12月,金融领域的一项重要行政法规《条例》公布,并将自今年5月1日起施行。《条例》作为近年来支付领域效力层级最高的制度安排,明确对于非银行支付机构按照“先证后照”原则实施准入管理,并要求加强用户权益保障。

  市场权威专家认为,《实施细则》细化《条例》有关规定,将为支付机构规范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的制度基础,更好引导市场预期。《实施细则》明确了新旧支付业务衔接方式,不改变原有支付业务许可范围,设置了最长可达近5年的换证过渡期,有助于确保存量支付机构平稳过渡。

  记者今日获悉,央行将抓紧完善相关制度规范,确保各项制度系统集成、协同高效,还将根据换证过渡期安排,有序开展支付业务许可证换发工作,督促支付机构依法合规开展业务。

  截至去年末,全国共有185家非银行支付机构,支付机构年交易量超1万亿笔、金额近400万亿元,分别占全国电子支付业务总量的约八成和一成,日均备付金余额超2万亿元,服务超10亿个人和数千万商户。

  一问:《实施细则》是否会影响支付机构用户体验?

  《条例》将支付业务重新划分为储值账户运营和支付交易处理两类,但具体分类方式、新旧支付业务对应关系等仍有待明确。《实施细则》对支付业务分类进行了具体划分,明确了新旧支付业务衔接方式等。

  《实施细则》的相关调整是否会改变现有支付机构许可范围、进而影响支付机构用户的使用体验?

  市场权威专家表示,根据2010年印发的《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按照交易渠道和受理终端,将支付业务分为网络支付、银行卡收单和预付卡业务等三类。随着技术创新和业务发展,原有分类方式不能很好满足市场发展和监管需要。

  上述人士表示,《条例》结合多年监管实践,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支付业务分类经验,坚持功能监管理念,从业务实质出发,根据能否接收付款人预付资金,分为储值账户运营和支付交易处理两种类型。《实施细则》中的具体分类方式和新旧业务衔接关系,充分考虑当前分类方式下的许可框架,推动新旧分类方式平滑过渡。

  市场权威专家预计,《实施细则》不会改变支付机构已取得的支付业务许可范围,不会对支付机构的业务连续性及用户使用体验产生影响。各方将平稳安全推进《实施细则》落地,降低对市场的冲击,做好政策衔接。

  二问:《实施细则》对支付机构注册资本提出了什么新要求?

  《实施细则》明确了支付机构注册资本附加要求。

  比如,《实施细则》提出,非银行支付机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在人民币1亿元基础上,仅从事储值账户运营Ⅰ类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附加值为人民币1亿元。

  新要求是否会在短期内增加部分支付机构财务压力?《实施细则》在过渡期上有什么安排和考虑?

  记者了解到,《实施细则》根据支付市场快速发展现状,在充分沟通基础上合理适度提高了注册资本要求,有利于提升支付机构风险防御能力,强化公司治理和稳健经营,更好服务实体经济。

  记者从央行获悉,在《实施细则》制定过程中,央行开展了深入调研,强化与支付机构沟通交流,充分评估有关条款对支付机构经营发展和支付服务市场影响,给予存量支付机构较为充足的过渡期限。

  三问:《实施细则》是否会增加支付机构负担?

  《实施细则》明确规定了支付机构变更重大事项的行政许可、申请材料等要求。

  记者了解到,为贯彻落实依法行政要求,《条例》明确了支付机构设立、变更、终止等行政许可事项。《实施细则》则严格按照《条例》设置的行政许可事项,进一步细化相关工作要求和具体办理流程,确保同一许可事项适用同一审查标准,推动支付机构行政许可工作公开透明、依据充分、流程规范。

  市场权威专家表示,《实施细则》深入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有关要求,按照监管重要性原则,适当下放部分支付机构变更事项审批权限,减少审批层级,建立健全高效、快捷的变更事项办理机制,实现审批环节做“减法”、审批效率做“加法”。

  四问:《实施细则》在设置换证过渡期方面有何考虑?

  记者注意到,《实施细则》对不同支付机构设置了不同换证过渡期时长。

  市场权威专家表示,根据2010年印发的《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支付业务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由于各支付机构申请设立时间不同,支付业务许可证到期日也各不相同。

  记者注意到,《实施细则》充分考虑了存量支付机构的许可证到期时间,将换证过渡期设置分别定为《实施细则》施行日至各支付机构支付业务许可证有效期截止日。记者获悉,过渡期满,央行将按程序换发支付业务许可证。

  “考虑到17家支付机构支付业务许可证将分别于2024年7月9日和2025年3月25日到期,距离《实施细则》施行日较近,为避免这两批次支付机构因时间紧迫无法满足上述要求,《实施细则》将这两批次支付机构换证过渡期放宽至12个月。”记者从央行获悉,后续,央行将明确各批次支付机构具体换证程序和时间安排。

  五问:央行将如何落实好下一步工作?

  记者从央行获悉,下一步,央行将严格落实《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将非银行支付行业的全链条监管纳入法治化、规范化轨道,以服务实体经济为本,优化支付服务市场秩序。

  一是开展宣传解读,使有关各方充分知晓和理解政策举措、政策意图,有针对性地解答疑惑,妥善回应各方关切。

  二是抓紧完善相关制度规范,在充分征求、吸收各方意见基础上做好相关制度文件立改废释工作,确保各项制度系统集成、协同高效。

  三是强化贯彻落实,根据换证过渡期安排,有序开展支付业务许可证换发工作,督促支付机构依法合规开展业务,推动非银行支付行业持续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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