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机关特供酒”“XXX机关接待专用酒”……近年来,在利益驱使下,一些制假犯罪分子违反国家法律规定,非法生产、销售假冒“特供”“专供”名义的假酒。这些酒销售价格不菲,动辄上千上万元一瓶。
4月19日,记者从公安部获悉,近日,公安部部署开展“净风”专项行动,组织全国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冒用党政机关、军队等名义,生产、销售所谓“特供”“专供”等假酒犯罪活动。
公安部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公安机关将始终对生产、销售所谓“特供酒”等犯罪活动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坚决依法严惩。同时也提示广大消费者,网上购买高档酒品需谨慎,凡宣称党政军单位“特供酒”“内供酒”等均系假酒,一旦发现应积极向公安机关或有关部门举报,避免落入消费“陷阱”,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公安部部署开展“净风”专项行动
据公安部消息,本次“净风”专项行动,要求坚持以打开路、重拳出击,多管齐下、综合施策,集中侦破一批非法制售“特供酒”犯罪案件,坚决摧毁一批犯罪团伙,依法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铲除一批犯罪窝点,斩断一批非法利益链条,整治一批重点地区,有效遏制非法制售“特供酒”犯罪活动,有力净化社会风气,维护党和政府、军队良好形象,切实保障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公安部强调,要突出打击重点,紧盯“特供酒”生产、销售、运输、存储等环节,重点打击制售“特供酒”包材犯罪,彻底摧毁非法印刷商标、党政军专用标志的地下“黑窝点”。
要针对重点地区地域性职业制假犯罪特点,深入开展源头打击,在假酒的主要生产、消费地区,组织开展集群打击,有力斩断“产供销”犯罪链条。
要加强对电商、直播、社交平台等网上重点部位的巡查,对摸排掌握的重大线索,集中破案攻坚,实施全环节、全要素、全链条打击。
要加强宣传引导,坚持边打击边宣传,开展以案释法,加强对制售白酒、印刷、包装、物流寄递及电商等行业从业人员法治教育,增强守法经营意识,引导公众树立正确消费观念。
要健全协同机制,按照“专业+机制+大数据”新型警务运行模式要求,主动对接市场监管等单位,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协调联动、情况互通、打整同步的常态化工作机制,有效整治“特供酒”乱象。
多地开展“特供酒”“专供酒”专项整治行动
为规范酒类市场生产经营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多地监管出手,开展打击“特供酒”“专供酒”等专项整治行动。
4月2日,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消息,近日,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印发实施方案,开展为期1年的专项整治行动。
此项行动旨在严厉打击假借“特供”“专供”“内供”党政机关和军队名义制售伪劣酒类商品违法违规行为。按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贵州省将运用食品生产流通、网络、广告、商标、反不正当竞争以及联合惩戒等多元监管“工具箱”,强化生产端治理、销售端清查、广告监管、包材市场检查、物流寄递环节堵截,全面开展源头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严查重处采购、销售“特供酒”“内供酒”的行为,严查重处发布“特供酒”“内供酒”虚假违法广告、开展虚假宣传的行为,严查重处印制“特供酒”“内供酒”包装包材的行为。
山东省平阴县市场监管局近日也深入酒类市场,开展“特供酒”专项检查,严厉打击销售“特供酒”的虚假宣传行为。
据悉,此次专项行动以酒类销售市场为监督检查重点,对市场上在售的酒类进行重点监督检查,执法人员通过查进货渠道、扫二维码等多种方式,重点查看酒类包装上是否标有“内部特供”“限量供应”“专供酒”“特供酒”等虚假宣传信息,经营者证照是否齐全,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是否到位,进销台账是否建立,是否存在假冒侵权、欺诈消费等违法行为,确保酒品来源合法、质量可靠、去向可循。执法人员在检查过程中对经营者宣传普及《食品安全法》《商标法》等法规,要求各商户增强责任意识,诚信合法经营,严禁出售虚假产品。
广东省阳江市市场监管局阳东分局近日开展了特供酒、洋酒专项行动。本次行动共检查酒类经营主体71家,责令整改6家,立案查处1宗,暂未发现销售特供酒经营行为。
该局表示,将持续加强酒类安全监管,严厉打击假冒伪劣、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强化日常违法线索的排查,坚决曝光一批典型案例,积极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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