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消息,生态环境部副部长、国家核安全局局长董保同在国际原子能机构核电厂运行安全国际大会上表示,今年是总体国家安全观和中国核安全观提出10周年。多年来,中国始终把保障核安全作为重要的国家责任,融入核能开发利用全过程,坚持以安全为前提发展核事业,按照最严格标准实施监督管理,不断推动核安全与时俱进。
董保同谈到,中国坚持以法律法规为引领,坚持依法治理,注重接轨国际,形成了以《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核安全法》和《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核材料管制条例》《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等为主体,多层次科学系统的核与辐射安全法律法规体系;坚持以严格精准监管为重点,建立独立专业的核安全监管部门,实施独立有效的核安全监管,根据核电发展形势持续优化监管策略,依法实施严格监管,有力保障华龙一号、国和一号、AP1000、EPR等全球首堆高标准建造和安全投运。通过建立核安全形势分析机制、建立核设施健康档案等,推动各核电基地解决问题,防控可能的风险。
“中国核电安全业绩总体保持良好,截至 2024年3月底,中国大陆地区56台运行核电机组安全稳定,机组安全运行时间已超过570堆年,未发生国际核与辐射事件分级表(INES)2 级及以上事件;27台在建核电机组质量受控。”董保同表示,近年来,全球核电发展逐步复苏,让核能在保障能源供应、应对气候变化中发挥更大作用正逐渐形成新的共识。
董保同指出,核能发展的好形势不是一劳永逸的,在一定程度上甚至是十分脆弱的,一次新的核事故就会使大好形势陡然逆转。“我们必须形成另一个重要共识:那就是,核能的新发展必须建立在高水平核安全的基础上。我们必须牢牢树立安全第一的理念,时刻以如履薄冰的心态,始终保持对核安全的敬畏之心,时刻守牢核安全生命线。”
他表示,中国作为核电大国,正在步入规模化发展,既面临全球气候变化影响、供应链防造假等全球共性问题,也面临核电规模大、首堆新堆多等个性挑战,“保障上百台机组近百年安全运行”“确保核电建设规模化高峰期建造质量”等成为当前重大课题。(新浪财经 刘丽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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