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重磅!时隔10年!国务院再次出台资本市场指导性文件
21世纪经济报道 作 者丨崔文静
证监会全面动员
据证监会官方微博@证监会发布,近日,证监会召开贯彻落实“1+N”政策文件动员部署会暨政策培训会,深入学习《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及配套文件,研究部署证监会系统贯彻落实工作。证监会党委书记、主席吴清出席会议并讲话。证监会党委班子成员出席会议。
会议要求,要把落实新“国九条”与贯彻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结合起来,与资本市场建制度、堵漏洞、补短板结合起来,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体系,着力增强资本市场内在稳定性。要进一步细化各项任务的时间表和落实举措,加强政策培训和宣讲,抓好配套规则制定修订和发布实施,抓紧推动各项重点任务有序落地。要坚持系统思维,加强统筹协调,主动做好与相关部委、地方政府等的沟通衔接,推动形成贯彻落实新“国九条”的合力。要坚持刀刃向内,加强自身建设,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从严从紧完善离职人员管理,深化政商“旋转门”、“逃逸式辞职”等专项整治,打造政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的监管铁军。
中小投资者享更多利好
证监会主席吴清曾在公开“首秀”中表示,量化交易是大家热议的问题,怎样根据我们的国情市情趋利避害,进一步突出公平性,有效地进行监管,规范发展,需要进一步完善制度安排。
仅仅三十余天后,证监会即发布重磅政策,对量化交易监管作出全面系统规定,旨在趋利避害、突出公平,促进程序化交易规范发展,更好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4月12日,证监会发布《证券市场程序化交易管理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管理规定》)。中国证监会市场监管一司张望军司长表示,《管理规定》的特点可以概括为“四个突出”,即突出维护公平、突出全链条监管、突出监管重点、突出系统施策。
在业内人士看来,《管理规定》的出台将促进量化交易尤其是高频量化交易规范发展,对于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个人投资者而言是一大利好,充分彰显监管以投资者利益为本的理念。
量化交易新规利好中小投资者
近年来,以量化交易为主的程序化交易在中国资本市场快速发展,规模持续提升的同时,量化交易收益也明显跑赢主观交易。由于量化交易具备资金量大、换手率高等特点,2023年9月以来,一些针对量化交易的负面声音甚嚣尘上。
相对普通投资者而言,量化交易具有明显的技术、信息和交易速度优势,客观上对其他投资者带来结果“不公平”。中国证监会市场监管一司张望军司长表示,我国市场有2.25亿投资者,中小散户占比超过99%,更有必要对程序化交易加强监管,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这是践行资本市场监管政治性、人民性的具体体现。
4月12日,证监会发布《管理规定》,这是继2023年9月1日三大交易所出台《关于股票程序化交易报告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关于加强程序化交易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合称《通知》)以来,又一针对量化交易的重磅新规。
在业内人士看来,彼时《通知》的发布,即对高频交易作出额外报告要求。其规定,程序化交易投资者最高申报速率达到每秒300笔以上或者单日最高申报笔数达到20000笔以上的,交易所将视情况采取调整异常交易认定标准、增加程序化交易报告内容等措施。如今《管理规定》的发布,更是对量化交易尤其是高频量化交易提出更多规范要求,有利于降低程序化交易投资者相对普通投资者的优势,继而有助于维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
北向资金纳入程序化交易监管范畴
与此同时,此番量化交易新规另一亮点在于:将北向资金纳入程序化交易监管范畴。今年2月,三大交易所发布的新闻稿明确,将按照“内外资一致的原则”,对北向程序化交易投资者实行报告管理。
此番证监会发布的《管理规定》对北向程序化交易管理作出进一步细化,包括纳入程序化交易报告管理,执行交易监控标准,对其异常交易行为开展跨境监管合作等。
中国证监会市场监管一司张望军司长表示,对北向程序化交易进行监管不是对北向投资者另眼相看,也不是区别对待,而是一视同仁,切实维护各类投资者交易和监管公平性的具体体现。实践中,很多量化交易机构通过沪深港通渠道进行投资,北向资金不在程序化交易监管之列。此前,有市场人士呼吁,加强北向资金监管力度,以增强内外资监管的一致性。在业内人士看来,这一规定进一步凸显了平等对待内外资的公平原则。
高频交易收费增加,异常交易认定标准调整
此番《管理规定》重磅规定颇多,与量化交易机构、证券公司、广大投资者均具有密切关联。中国证监会市场监管一司张望军司长表示,《管理规定》充分借鉴国际市场监管经验,从维护市场公平和交易秩序出发,对高频交易提出了更严格的差异化监管要求。
首先,过度占用系统资源的高频交易等行为将被收取更多费用。
《管理规定》明确,适应高频交易特征,对高频交易实行差异化收费,适当提高交易收费标准。
量化交易策略分为低频、中频和高频,这一规定的出台规范高频量化的交易行为。从境外监管实践看,欧盟、美国的一些交易所均对高频交易实行差异化收费。在业内人士看来,规范量化高频交易能够减少中小微股票的异常波动,有助于稳定股价,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同时,这一收费机制调整有利于实现投资者对市场成本承担的公平性。
其次,异常交易认定标准调整,重点监控可能损害其他投资者利益的异常程序化交易行为。
现行公开的异常交易认定标准,主要针对单一账户、单一股票的交易行为,对程序化交易存在一定不适应。对此,《管理规定》要求完善异常交易认定标准,提升交易监控指标的针对性,重点监控可能损害其他投资者利益的异常程序化交易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相关监控指标聚焦高频交易行为等关键少数,不会影响市场正常交易需求,普通投资者对监控将“无感”。
券商不得为量化交易提供特殊便利
《管理规定》主要针对量化交易机构,但对于证券公司也提出一些要求。
典型之处在于,其明确,证券公司应当合理使用主机交易托管资源,并按照公平、合理原则为各类投资者提供交易单元服务,不得为程序化交易投资者提供特殊便利。
在业内人士看来,这有利于督促证券公司合理分配资源,保障不同客户之间的交易公平。
(部分资料来自@证监会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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