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购尚在进行中,第二大股东就要减持,南新制药的此番操作引发市场关注。上市公司回购和大股东减持最好别有交集,除非回购资金可以考虑一次性低价协议接盘大股东减持股票,否则两者同步很容易引发市场猜忌。
回购是上市公司出钱买入股票,利好股价;减持是上市公司大股东把股票卖给二级市场,更愿意在股价较高的时候进行。如果上市公司先通过回购支持了股价,紧接着大股东就要减持股份,此举就有瓜田李下之嫌,毕竟回购股份是回报投资者的一种方式,如果大股东在回购期间要进行减持股份,就有“摘桃子”的嫌疑,而且不排除回购资金直接买入大股东减持股份的可能,这其中可能涉嫌利益输送,有违市场公平原则。因此,大股东减持,至少应该等到回购股份结束之后再进行。
当然,如果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预案提出之后,大股东确有减持的想法,也可以直接在股东大会前提出方案,让公司回购直接买入大股东持股,把减持交易和回购交易直接放在阳光下进行,前提是股东大会上投资者分类表决,中小投资者通过了直接回购大股东股票的方案。至于回购接盘大股东减持股份的价格,可以在市场价格基础上给予一定的折扣,并在股东大会上对这一交易价格进行分类表决投票,如果中小投资者同意,价格就是可行的。
事实上,绝大部分的上市公司回购和大股东减持之间并没有利益关系,但相对敏感的操作却很容易牵动市场投资者的神经。上市公司如果能够妥善处理好回购和大股东减持的关系,对于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是一件好事。
上市公司回购股份本是利好性质,但期间如果有大股东计划减持,原本的利好效应就会大打折扣,这是上市公司和股民都不愿意看到的结果。最好的办法还是分开进行,如果大股东确有减持计划,正常减持即可,期间不要再推出回购计划。如果期间公司股价非理性波动,需要上市公司出手,那么最好的办法是大股东提前终止减持计划,而后上市公司再推出回购计划,这样最能让股民信服。
另外,如果大股东能够以大幅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协议减持给回购股份计划,那么对于上市公司而言,可能会放大利好效应。一方面股民不用再担心大股东减持的股票在二级市场抛售承压,另一方面上市公司以更低的价格完成了更多股份的回购,对上市公司和股民而言都是一件好事。
其实,大股东低价协议转让并不会吃亏,面对大量的股票减持,股票股价可能会出现大幅波动,真正减持后套现的金额可能不一定会比协议减持多多少,但协议减持既彰显了大股东的社会担当,又避免了股票市场可能出现的大幅波动,对上市公司和股民都是好事一桩。
北京商报评论员 周科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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