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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是经资产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原则而作出的,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特此公告
董事会
2024年4月3日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6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准则解释第16号》,规定“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2023年1月1日开始执行。根据前述规定,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而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印发的《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
公司按照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新会计政策。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首次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按该规定进行调整。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该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执行上述会计政策对2021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和2021年度、2022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续上表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日
证券代码:000548 证券简称:湖南投资 公告编号:2024-021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修改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日召开的2024年度第3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改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以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及《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改,修改前后内容对照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部分条款修改对照表
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部分条款修改对照表
三、《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部分条款修改对照表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部分条款修改对照表
因条款变更,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条款序号相应调整,除上述调整外,其他内容不变。修改后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日
证券代码:000548 证券简称:湖南投资 公告编号:2024-019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日召开的2024年度第3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前后内容对照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本次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完成备案之日止。本次章程相关条款的修订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机构核定为准。
本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日
证券代码:000548 证券简称:湖南投资 公告编号:2024-020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日召开的2024年度第3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修订前后内容对照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本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日
证券代码:000548 证券简称:湖南投资 公告编号:2024-016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在执行完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后,公司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天健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已超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联合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规定的最长年限,根据《管理办法》对会计师事务所轮换的相关规定,公司2024年度需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经公开招标和审慎决策,拟聘任中审众环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天健、中审众环进行了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该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天健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勤勉、尽责、切实履行了会计师事务所应尽的职责,公司对其多年来的辛勤工作和良好服务表示感谢。
4.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财政部、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
5.本事项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于2024年4月1日召开的公司2024年度第3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聘任中审众环担任本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审计费用为65万元(含税),其中财务审计费用48万元、内控审计费用16万元、任期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专项审计费用1万元。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7年10月30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层。
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16人。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244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20人。
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收入总额:213,165.06万元
审计业务收入:181,343.80万元
证券业务收入:57,267.54万元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95家
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家
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2022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24,541.58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3次。
(2)31名从业执业人员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人次,行政管理措施28人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时应生,201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4年起为湖南投资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柏乐,202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9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4年起为湖南投资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未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根据中审众环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为李玲,200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4年起为湖南投资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李玲、项目合伙人时应生和签字注册会计师柏乐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时应生、签字注册会计师柏乐、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玲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拟聘任中审众环担任本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审计费用为65万元(含税),其中财务审计费用48万元、内控审计费用16万元、任期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专项审计费用1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已提供审计服务年限:30年
上年度审计意见类型:无保留意见
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公司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天健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已超过《管理办法》规定的最长年限,根据《管理办法》对会计师事务所轮换的相关规定,公司2024年度需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经公开招标和审慎决策,拟聘任中审众环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该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变更事项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一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及相关执业准则的有关规定,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第2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审查中审众环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认可中审众环的专业胜任能力、独立性、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聘任中审众环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4年度第3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2.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2024年度第3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审众环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生效日期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4年度第3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第2次会议决议》;
3.中审众环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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