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面新闻记者 | 冯赛琪
近日,江苏省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下称“淮安经开区检察院”)发布了一则诉前公告,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违法行为涉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国内知名金融风控科技公司同盾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博盾习言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博盾习言”)以及包括公司法人代表蒋韬在内的多名公司高管,被淮安经开区检察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天眼查显示,蒋涛是上述两家公司的法人代表,担任同盾科技执行董事、总经理,担任博盾习言执行董事。
根据公告,淮安经开区检察院发现同盾科技、博盾习言两家公司及4名人员蒋韬、张新波、董骝焕、徐斐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违法行为涉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发出公告,请拟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机关和社会组织,在公告发出30日内将有关情况书面反馈至该院。
素喜智研特约研究员苏筱芮对界面新闻表示,同盾科技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被起诉,是大数据公司长期漠视法律法规,信息保护工作形同虚设的一个典型缩影。早在2019年左右,就已经陆续出现金融领域的多家大数据公司卷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相关案件中,此次同盾科技“多进宫”,反映出其未汲取先前的教训,不从经营模式业务合规上做出根本性改变,而是存在侥幸心理。
“这类数据公司广泛存在于互联网贷款市场中,通常是作为持牌金融机构的合作方。目前,互联网贷款市场的合作机构管理机制尚未完善,依旧存在不少乱象,且金融领域的监管通常直接作用于金融机构,对此类大数据公司约束力较弱。”苏筱芮说。
苏筱芮认为,需要持续加大对此类涉嫌违法违规的大数据公司的打击力度,同时也要敦促持牌金融机构强化数据管理尤其是涉及到用户信息的共享、传输等环节,在开展业务合作前就有必要厘清具体合作模式,以及对金融消费者将采取哪些保护措施,并向金融消费者进行预先披露。
公开信息显示,张新波为博盾习言总经理,也是同盾科技上海分公司负责人;董骝焕为同盾科技联合创始人、首席科学家;徐斐在同盾科技曾任副总裁。
2019年6月至2020年11月,徐斐曾短暂担任过杭州信川科技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数年前同盾科技曾因旗下的爬虫业务而被公安机关调查。2019年9月,同盾科技爬虫类产品“数据魔盒”被传业务解散,相关负责人徐斐、童保华等被查。
彼时,同盾科技回应表示,涉案公司为其旗下公司杭州信川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独立运营“数据魔盒”项目,且其全部业务早已关停。由于曾经服务过的甲方客户出了问题,信川科技相关人员正积极协助警方调查取证。
同盾科技成立于2013年,是国内在金融行业市场占有率最高的大数据风控服务商,为合作的金融机构或助贷平台提供大数据风控产品、反欺诈技术以及海量的用户名单数据库,以帮助金融机构或助贷平台提升风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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