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拉帕尼(奥拉帕利)于2014年12月19日获FDA批准上市,用于既往接受至少3次化疗且BRCA基因突变的晚期卵巢癌,用于治疗携带BRCA突变的HER2-转移性乳腺癌。
2019年12月30日,阿斯利康与默沙东联合宣布,奥拉帕利在美国获批用于有害或疑似有害胚系BRCA突变(gBRCAm)转移性胰腺癌成年患者的一线维持治疗,这些患者在接受一线铂类化疗16周及以上仍未出现疾病进展。患者是否适用奥拉帕利将取决于FDA批准的伴随诊断的检测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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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19日,FDA批准奥拉帕利用于存在致病性或疑似致病性胚系或体细胞同源重组修复(HRR)基因突变的转移性去势耐-前列腺癌的成年患者。
奥拉帕利是一种多聚ADP聚糖聚合酶(PARP)抑制剂,可通过肿瘤DNA修复途径缺陷优先杀死癌细胞。
在中国,临床上主要用于:
1.铂敏感的复发性上皮性卵巢癌、输卵管癌或原发性腹膜癌成人患者在含铂化疗达到完全缓解或部分缓解后的维持治疗。
2.携带胚系或体细胞BRCA突变(gBRCAm或sBRCAm)晚期上皮性卵巢癌、输卵管癌或原发性腹膜癌初治成人患者在一线含铂化疗达到完全缓解或部分缓解后的维持治疗。
3.合并同源重组修复缺陷(HRD阳性)晚期上皮性卵巢癌、输卵管癌或原发性腹膜癌初治成人患者在一线含铂化疗达到完全缓解或部分缓解后与贝伐珠单抗联合进行的维持治疗。
4.治疗既往阿比特龙或恩扎卢胺治疗失败的同源重组修复(HRR)基因突变转移性去势抵抗前列腺癌(mCRPC)患者的治疗。
5.携带胚系BRCA突变且HER2阴性,既往在新辅助,辅助或解救治疗阶段接受过化疗的转移性乳腺癌以及HR阳性的乳腺癌患者曾接受过内分泌治疗且被认为不再适合继续接受内分泌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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