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只要观察到临床获益,应继续使用帕博利珠单抗治疗至疾病进展或发生不可耐受的毒性,有可能观察到非典型反应。如果患者临床症状稳定,即使有疾病进展的初步证据,但基于总体临床获益的判断,可考虑继续应用本品治疗,直至证实疾病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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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帕博利珠单抗经国家-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首个一线肺癌适应证是基于全球Ⅲ期临床研究KEYNOTE-189研究结果,在中国获批的肺癌适应证剂量是200mg,每3周一次,或400mg,每6周一次,通过静脉输注给-。
3.在使用本品之前应避免使用全身性糖皮质激素或其他免疫抑制剂,因为这些-物可能会影响本品的-效学活性及疗效。但在本品开始给-后,可使用全身性糖皮质激素或其他免疫抑制剂治疗免疫介导性不良反应。
4.根据个体患者的安全性和耐受性,可能需要暂停给-或停-,不建议增加或减少剂量。
5.发生4级或复发性3级不良反应,虽然进行治疗调整但仍持续存在2级或3级不良反应,应永久性停用帕博利珠单抗。代购靶向-咨询《VX:bwb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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